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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电总局:IPTV终端应提供“开机进入全屏直播”选项 直播频道名称统一为“看电视”
11月27日消息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《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》《IPTV业务技术要求》《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》等三项标准文件,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,予以发布。
《IPTV业务技术要求》提到,IPTV终端开机过程中应显著呈现“中国IPTV-省份”呼号。
例如:“中国IPTV-北京”,并在呼号后显示集成播控分平台和传输运营机构标识图标,不应呈现其他形式的呼号。
IPTV终端应提供“开机进入全屏直播”和“开机进入突出直播频道的交互主页”两种“开机模式”选项,系统默认设置应为“开机进入全屏直播”。
选择进入交互主页开机模式的,开机后默认焦点应停留在直播窗口,且如果用户在20s内无操作,应自动进入全屏直播。
《IPTV业务技术要求》还对直播频道标识进行了要求,交互主页导航栏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直播频道标识,名称统一为“看电视”。
此外,该要求还提到,IPTV终端开机过程所需时间应不大于35s,不应因播放开机广告等特定内容延长开机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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